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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多次催还未果“限高”治住老赖
发表时间:2018-10-16 来源:三亚日报

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财产查控,并对一“老赖”采取“限高”等措施后,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债务。
  被执行人海南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系申请人李某、吕某和王某两宗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共同被执行人。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被执行人因项目工程装修需要,分多次向两案申请人购买石材、瓷砖等材料。被执行人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部分一直拖欠未支付,申请人多次催还未果,遂起诉至法院。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海南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需向两案申请人支付76322元和33496.9元货款。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两案的申请执行人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柴某到法院接受询问,可柴某皆以各种借口推诿。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通过网络查控,将其公司名下账户冻结,并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柴某列入“限高”名单。惩戒措施生效后,被执行人的业务开展受到影响,柴某也因被“限高”而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此后,执行法官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多次打电话告诫、督促柴某及时履行债务、及时到法院接受询问,并告诫其躲避、抗拒执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这一系列有效措施之下,柴某终于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履行债务。之后,被执行人速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将全部款项交纳完毕,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记者 吴英印 通讯员 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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