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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方案 打响蓝天保卫战共建生态美家园
发表时间:2018-12-29 来源:海南文明网

海南文明网讯 日前,儋州出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的工作目标:一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0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和20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9%及以上。到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杜绝城乡大气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要求,确保没有环保部环境卫星、国家气象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全市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气代柴薪和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任务。

《方案》要求,要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机制,按照“最严规划、最严措施、最严处罚、最严问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尤其要抓好第一把火,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通报预警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强化宣传和公众参与,创新工作机制,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

《方案》还明确了要参照《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专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各责任单位及镇政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考核评分较高、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评分较低、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加强监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部门和镇政府及有关人员,将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韦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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