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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开8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一酒行被罚25万
发表时间:2018-3-6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3月5日,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该网站新曝光8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其中东方东方城东大福烟酒茶行因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被罚257061元,文昌文教华侨宝裕商行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被处罚25000元。海南菁华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被罚款25000元,海口琼山伊俐隆食品厂生产添加剂超标的老式面包被处罚50000元。

  2017年11月14日下午,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员到“东方城东大福烟酒茶行”进行食品经营检查,发现该商行经营场所内摆放经营12瓶标注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品名为“贵州茅台酒”和25瓶标注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品名为“1516五粮液”,现场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员鉴定为均属于标签与内容不符产品,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扣押。随后,经鉴定现场扣押的“贵州茅台酒”“1516五粮液”均为假冒产品。2月22日,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处罚,对经营者警告,没收假冒产品,并罚款257061元。

  2月6日,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文昌文教华侨宝裕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商品货架上陈列有待售的美素佳儿幼儿配方奶粉、美素力金装幼儿配方奶粉、美素力金装幼儿配方奶粉、安儿宝幼儿配方奶粉、、Nestle MILO铁罐预包装食品、等预包装食品外包装均无简体中文标签,现场负责人陈焕明当场未能出示上述预包装食品的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3月1日,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行为;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合计罚没金额为25030元。

  2017年11月15日,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海口琼山伊俐隆食品厂抽样检测中发现,该厂生产的老式面包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为不合格食品,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五箱老式面包,违法所得50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罚50000元。

  此次被曝光的企业还有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文昌潭牛分店、东方市东海海祥商店、海南木山贸易有限公司等。海南菁华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没收”肾宝片牡蛎黄精压片糖果“113盒;没收违法所得4125元;罚款人民币2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9125元。黄海洋(儋州白马井湘中百货商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没收999感冒灵颗粒6盒、999强力枇杷露1盒;没收违法所得51元;罚款人民币573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73元。(肖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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