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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8月1日前暂停受理注册登记等手续
发表时间:2018-5-16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政府5月15日晚发布《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

  为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逐步停止销售燃油汽车,顺应广大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的客观需要,我省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实行调控管理的机动车范围为小客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本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2018年8月1日恢复办理业务后,必须凭取得的指标证明文件办理业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16日0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恶意抢注小客车号牌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对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本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公布实行。(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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