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儋州“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获悉,该市日前出台新规,禁止在那大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今年以来,儋州着力推进“一创两建”,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提升城市品位,儋州“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决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且经市综合执法局批准的,在那大建成区等范围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畜家禽。
儋州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的具体范围为那大主建成区:东至中兴大道东段(兰优村东侧),东南至美爷桥北端(不含美爷桥),西至中兴大道西段雅拉河西岸的雅拉农场、雅拉小学的南侧(不包含广物雅拉湖畔小区、儋阳楼、部分人民西路等),北至那洋公路与宝岛路交汇处(包含云月湖、四中、新居村、怡心花园二期等)。 (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李珂)
“路上不见了槟榔汁,街上没有了乱停乱放的车辆,干干净净,整洁有序。”6月24日中午,从外地归乡的大学生陈娜在离开万宁汽车站的那一刻,忍不住为家乡点个赞,“一个学期没见,家乡越来越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