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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文明生态村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18-9-3 来源:海南文明网

省财政厅:

按照贵厅琼财绩〔2018〕218号文件关于开展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有关要求,我部成立了2017年度“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张学泮(省文明办主任);副组长:符秀容(省文明办党支部书记、省理论教育讲师团团长);成员:张院立(省委宣传部调研员)、陈凯(省文明办调研员)、孙伟(省文明办副调研员)、胡静(省文明办主任科员)、吴卓华(省文明办副主任科员)。现将我部2017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文明办是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的内设机构,副厅级行政编制单位,在职人员8人。主要职责如下:

1、在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领导和省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负责检查、督促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和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年度工作意见以及阶段性活动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组织对上述各项活动的检查、考核、验收。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收集信息,做好上传下达;抓好典型,总结经验,为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

5、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关系和问题,促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6、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做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省委4号办公楼2楼

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65371533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经费”项目设立于2009年,属于补贴性项目。此项经费,作为引导资金,专款用于文明生态村宣传文化室或其他宣传文化设施建设,几年来,真正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带动了各市县文明生态村的建设和发展。

2017年,省财政安排“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1200万元,该项目支出由省文明办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市县提出具体村庄建设名单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审定后,再报省财政厅审核,由省财政厅直接下文将项目资金划拨到各市县财政局,然后,由市县文明办组织实施文明生态村建设。

各市县文明办根据贵厅《关于下达2016年文明生态村创建补助经费的通知》(琼财教〔2016〕242号)精神,高度重视,积极策划和筹措配套资金并组织项目实施。2017年,全省利用该项目资金1200万元,定点创建了80个文明生态村,每村补助资金15万元。各市县文明办实行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无跨年度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省财政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同时市县也多方筹集资金,比如:市县财政资金、涉农资金,社会资金和村民投工投劳等,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良好的资金使用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1200万元,其中:海口市150万元,三亚市30万元,儋州市75万元,琼海市75万元,文昌市105万元,万宁市60万元,东方市60万元,五指山市45万元,乐东县60万元,澄迈县75万元,临高县60万元,定安县60万元,屯昌县45万元,陵水县45万元,昌江县45万元,保亭县45万元,琼中县45万元,白沙县45万元,省农垦45万元,省洋浦30万元。专款用于80个文明生态村宣传文化室或其他宣传文化设施建设,每村补助资金15万元。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切实用好管好省财政拨付的1200万元“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我部和各市县均成立了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资金使用管理民主,及时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全额用于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独立科目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本项目由各市县文明办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实行专款专用。截止2017年12月底,省财政补助的1200万元资金,在全省各市县共计创建的80个文明生态村,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织人员实地抽查合格,深受农民称赞,社会效果明显。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县财政局财务使用与管理办法执行,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根据通过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财务部门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招标、实施、付款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17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经费”1200万元,分别拨付到各市县和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省洋浦管委会财政局,专款用于80个文明生态村建设,由市县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际支出1200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定点拨付,项目定点创建,没有节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预算项目资金到位,积极组织项目创建工作,多方筹集资金,100%完成项目的工作进度。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17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1200万元,全部投入文明生态村建设,并带动各方资金投入,在全省建成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良好的文明生态村80个。这80个村庄的绿化率均达到40%以上。20个村庄的村民年人均收入在10000-11000元。文明生态村建设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文化设施有效使用率90%以上。   

(2)项目完成质量。

2017年“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完成质量良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预期目标按要求全面完成。第一,各市县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不断总结经验,重视创建质量,力求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达到预期效果。第二,2018年7月2日至6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80个村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认为基本符合要求,良好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第一,以“小资金”撬动“大投入”。省文明办与市县文明办建立了广泛而紧密的工作联系,选择基础较好的村庄,依靠政策引导,把握时机,适度注入资金,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带动村民乃至社会各界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共建热情和资金投入。

2017年,通过“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1200万元投入全省80个村庄建设,带动社会各界投入这80个村的创建资金总计高达6000万元以上。其中:市县财政投入2000万元;市县涉农资金投入280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金投入1200万元;农民投工投劳不计报酬。“小资金”撬动了“大投入”。

第二,海南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项目实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我省于2000年9月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17年来,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地将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把文明生态村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载体来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受到中央高度重视,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给予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普遍欢迎,已成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响亮品牌。并于2017年11月,底,时隔9年之后再次召开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目前,全省累计17536个自然村创建文明生态村,覆盖率达到84%。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海南省文明办是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的组织、协调部门,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们群众高度赞扬和普遍欢迎,是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老百姓的欢迎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是保障文明生态村建设可持续开展的力量源泉。“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几年来,促进了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生态文明,充分发挥了“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的引导作用,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了巨大的杠杆作用,项目的可持续性开展很有成效,很有必要。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创建文明生态村个数。绩效目标为80个。经过省、市县文明办和村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80个文明生态村的创建目标,绩效标准达到优秀水平。

成效指标:

●村庄绿化率,绩效目标为50%以上。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80个文明生态村的绿化率均达到42%以上。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村庄年人均收入水平,绩效目标为20个村庄达到10000-11000元标准为优。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有20个村庄年人均收入水平达到9000-10000元。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文明生态村建设验收合格率,绩效目标为100%。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文明生态村建设合格率达到100%。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绩效目标为100%。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文明生态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效率指标:

●文化设施有效使用率,绩效目标为90%以上。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文明生态村宣传文化设施使用率达到95%以上。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经评价,2017年度“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级别自评为优秀,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做法在前面已作阐述。存在的问题:在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中,有个别地方和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还不高,存在等靠要思想,文明程度有待提高。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实现文明生态村创建全覆盖。今后五年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任务艰巨,越是往后,创建难度越大,创建成本也越高,需要创建的资金就越多,因此,建议省财政逐年加大“文明生态村建设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以此带动市县财政投入、社会资金投入、农民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共建美丽海南。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项目基本信息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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