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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提示:驾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可这样操作
发表时间:2019-1-2 来源:南国都市报

  近日,有网友咨询,其在驾驶机动车上路时,如果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是否会被处罚。针对网友的这一疑虑,海口公安交警表示,对于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如果驾驶人能够提供电子证件,待民警进行查询确认后,可视为已携带驾驶证。但是下面这些法规,您可要注意遵守。

  驾驶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同时,驾驶人在驾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将面临的处罚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虽然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记1分,并扣车。

  有效的电子驾驶证在海口市范围内可获交警认可

  对于在海口市驾车未携带驾驶证,而又碰上交警检查的司机,该怎么办?驾驶人可以出示“椰城市民云”APP、“交管12123”APP、“椰城交警”APP或“支付宝椰城交警生活号”中认证的电子驾驶证。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元,扣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扣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元,记1分扣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元。

  交警温馨提示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要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按照规定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交通违法曝光栏

  以下10辆小型汽车近期因违反不按规定逆向行驶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20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200元处罚,记3分。

  (以下交通违法信息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

  违法车辆车牌号码:

  二维码

  琼A2228V

  琼A675F8

  琼AMU195

  琼A677Z8

  琼AQH930

  琼ALP629

  琼A151W9

  琼A2099X

  琼A0888B

  琼A0053E

  (田春宇 陈世清 林馨 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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