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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琼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家庭教育”国家立法
发表时间:2019-3-12 来源:海南日报

“加快‘家庭教育’国家立法,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国两会上,住琼全国政协委员潘惠丽建议,加快“家庭教育”国家立法。
  潘惠丽指出,家庭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构成了现代教育体系,家庭教育又是其中最为基础的教育,是国民教育的起点,十分重要。“但在社会实践中,家庭教育成为现代教育体系中的最大短板,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没有引起足够的社会重视,影响和制约了新时代教育的发展,亟需国家从立法层面对家庭教育的战略地位、国家责任等加以确定和保障。”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可以说,当前家庭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是空前的。但同时,家庭教育表现出的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潘惠丽举例,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更多依赖学校和社会,对自身作为教育者的身份认识不足、教育理念不正确、教育方法不科学;一些家长过度“教育”,不断增加孩子学习负担;一些家长失于管理,导致家庭教育缺位。她认为,亟需通过国家立法明确相关责任、规范相关行为。

  为此,潘惠丽建议,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国家立法宜采取促进型立法模式,促进型立法中的指导性规范和自愿性规范所占比重较大,强制性条款相对较少,且强调奖励、激励以及社会参与的重要性,目的和功能更多体现政府、社会、学校等对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务、帮助和保障。”

  同时,她还建议,明确家庭教育的国家战略定位;确定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定位,明确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明确家庭教育的管理机构、责任主体、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明确家庭教育的奖惩制度。  (特派记者刘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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