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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维权惠民生——儋州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纪实
发表时间:2019-4-2 来源:海南文明网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重要的民生事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儋州市工商局坚持“科学监管,服务发展,固本强基”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围绕消费者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依法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2018年以来,共受理工单1170起,办结1162起,办结率达99.3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2.05万余元,被誉为消费者的“保护神”。

强化宣传每天都是“3·15”

“投诉者来到市工商局公消科,不说不受理,只说怎么办,要让投诉者知道,我们就是他们的依靠。”3月14日,儋州市工商局公消科科长刘延周掷地有声地说。

对消费者来说,“3·15”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代名词;对经营者来说,是考验;对政府来说,是行动……近年来,儋州市工商局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等形式,广泛生动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各层次人群学法懂法守法,提高广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经营,向广大消费者传递维权知识,教授维权方法,切实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截至目前,共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资料6000余份;召开企业座谈会6次;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934人次,投诉0宗;通过12315综合业务系统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3宗;在集贸市场、大街小巷、商场超市、机关学校、重要路口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320余次。

“儋州市工商局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每天都是‘3·15’的良好氛围。”刘延周说。

今年的“3·15”,儋州市工商局将重点围绕“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做好调解和维权工作,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创新机制营造维权环境

近年来,儋州市工商局不断拓宽消费维权领域,创新消费维权模式。通过建立保险、银行、物流快递等领域投诉转办协调联动机制,遇到复杂、专业的投诉,做到及时分流转办,联合调查调解,携手解决投诉,切实提高投诉调解效率。建立工商、食药、质监、商务等多个市直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联席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畅通、资源共享、联动调处、携手维权的工作格局。完善消费纠纷投诉和处理机制,强化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引导百佳汇超市、乐卖特超市、万家惠超市成为ODR企业(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牵头开展“放心消费在儋州”创建活动,以提升商品质量、开展品牌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改善我市消费环境,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儋州市工商局提醒,市民若在本地商场、超市、市场等实体店或者淘宝网、京东、苏宁电器、唯品会、一号店等电商平台遇到消费争议,可直接到市工商局和各级工商所投诉或者拨打12315、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

公平公正调解消费纠纷

受理投诉要给消费者一个期待,解决纠纷要给消费者一个交代。市工商局和各级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想方设法排忧解难,达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消费者周女士来电反映其于2月20日在某商家处付费8500元进行全屋家具定制,其定制的是黑色家具,但商家交付的是古铜色家具,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遭拒,希望工商部门协调处理。经白马井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周女士表示满意。

“调解不能强制进行,很多时候我们就是一个平衡器,让消费者与商家能用最合适、简单的方法解决问题。这需要调解人员站在消费者立场上,帮忙把损失降到最小。”刘延周说,调解纠纷之前,心里要有一杆“秤”先衡量一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

2018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工单1170起,办结1162起,办结率达99.3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2.05万余元。(盘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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