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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146处电子警察抓拍这种行为 超1.6万人吃罚单
发表时间:2019-7-22 来源:海口日报

众所周知,安全带即是生命带。当车辆在发生碰撞过程中,能够有效保护驾乘人员, 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可是生活中,有许多人开车、乘车嫌麻烦,或觉得勒着不舒服,总是不系安全带,这不仅是十分危险的事情,还是一种违法行为。针对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全市146处路口设置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据统计,自今年1月1日至7月19日共抓拍16965名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人。

  据介绍,对于驾车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记2分;对于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当机动车在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2条第1项,将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应自觉系好安全带。儿童乘车时,需在车辆后座放置儿童安全座椅后再系好安全带,确保驾乘人员出行安全。(赵莎 陈世清 林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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