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公布2起电动车事故认定结果—海南文明网
海口交警公布2起电动车事故认定结果
发表时间:2021-8-5 来源:南国都市报

一位是醉酒骑电动车却不慎撞到人行道隔离石球后摔倒致死亡,一位是骑电动车逆行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致使他人死亡——8月4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布了这两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结果,以此警示各位驾驶员,骑电动车或是摩托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要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酿成惨剧。

  2021年6月5日23时许,36岁的海口男子冯某平醉酒后(血检结果为:193mg/100ml,酒后驾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撞到滨海大道华秀大厦前的人行道隔离石球摔倒受伤,经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经调查,交警认定当事人冯某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0年5月14日16时许,28岁男子洪某扬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由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驶。当车行至某饭店门前路段时,适遇49岁女子王某兰驾驶电动自行车对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王某兰当场死亡。

  经海口公安交警调查,洪某扬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交警认定,洪某扬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兰无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切勿逆行,拒绝酒后驾车,自觉遵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曾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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