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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18-5-11 来源:海南日报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该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新星农场党委委员、副场长陈勇强与该场党委委员兼机关爱卫办主任梅长海、场机关办公室主任魏有恒、场机关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负责人庄秀蓉、场财务科负责人李娟、场机关物业办主任谢林洋等6人,在卫生整治垃圾清运验收过程中,接受承接该项目的老板林某某私人宴请。同时,陈勇强、李娟和新星农场安全生产办主任兼发改科负责人颜海星在该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分别收受老板陈某某赠送的面值为3000元、2000元、2000元购物卡。目前,陈勇强、梅长海、魏有恒、庄秀蓉、李娟、谢林洋和颜海星等7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此外,在2013年5月,该县新政中心学校原校长龙仕川组织该校教职工到陵水分界洲岛景区召开六年级备考会,公款报销10190元。龙仕川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0月,龙仕川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016年9月和2017年9月,南茂中学校长何坊成两次组织该校教职工参与承包学校食堂老板林某某的私人宴请。2017年3月,南茂中学组织女教师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违规使用公款报销活动费用,并给未参与“三八”节活动的女教师发放补贴,对此何坊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何坊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正在追缴中。 (记者贾磊 通讯员符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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