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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提出“六个严禁”规范中职学校招生
发表时间:2018-8-15 来源:海南日报

8月14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对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中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如实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做到“六个严禁”。

  省教育厅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所辖学校报送的信息及时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对学籍信息的监管,杜绝“双重学籍”现象,确保学籍数据的真实准确,不得委托或授权所辖学校自行审核。

  据了解,我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现场录审时,将重点审核新生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力证明书。各中职学校应提供新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应学力证明书备审,凡未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应学力证明书的,一律不得通过审核。

  六个严禁

  1 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无计划招生和追加计划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

  2 年度招生计划中未下达一年制招生计划的学校严禁招收一年制学生

  3 严禁为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

  4 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

  5 对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学生,严禁注册中职学生学籍

  6 严禁通过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陈蔚林 实习生叶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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