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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在城区开展十乱大整治 落实“六个一律”
发表时间:2019-8-30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讯 发现违规设置、破损、污浊的门头、灯箱、遮阳棚(伞)、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的,一律拆除;发现乱吊乱挂、乱拉乱牵、拉挂升学彩旗、私挂野条(横)幅等,影响市容观瞻的,一律清除,日前,儋州市在建成区统一开展“十乱”大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巩固儋州市“一创两建”成果。

当天,市领导以及“一创两建”包点单位、企事业各单位以及那大镇23个社区(村、居、农场)、儋州美城公司、志愿者和热心市民放弃周末休息,加入到“十乱”整治行动当中。

“‘一创两建’工作让市区旧貌换新颜,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让生活在儋州的每一名群众都享受到了创建工作带来的巨大实惠。”居民李庆双说,“一创两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不仅解决了困扰居民多年的消防通道被占用顽疾,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野广告”“牛皮癣”等也得到有效的治理,人居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大家都非常理解和配合项创建工作。

据介绍,此次“十乱”整治行动要求,各社区在辖区内安排统一行动点位,邀请挂点市领导和通知包点单位参加。此外,除了参加包点整治任务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还需再安排人手在各监管区范围整治“十乱”现象。执法部门在市建成区各“创卫”重点点位范围开展流动执法、突击执法,遏止“十乱”现象。

据了解,此次“十乱”整治中,儋州市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即发现违规设置、破损、污浊的门头、灯箱、遮阳棚(伞)、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的,一律拆除;发现乱吊乱挂、乱拉乱牵、拉挂升学彩旗、私挂野条(横)幅等,影响市容观瞻的,一律清除;发现乱倒垃圾、乱堆放物品、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一律予以处罚;发现向地上乱泼污水、向下水道倾倒餐厨废弃物等的,一律予以处罚并向新闻媒体曝光。“小广告”大清理行动后,仍出现乱贴乱画、乱喷涂且整改不及时的,一律予以从重处罚;建成区主干道、校园正门周边有车辆乱停乱放的,一律责令违章行为实施人参与交通劝导1小时,以期达到教育一批、警示一批的目的。

此外,对于此次“十乱”整治行动,市“一创两建”指挥部还成立督查考核组、创卫组,联合组成等若干个小组,对各社区行动点位、重点部位、各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到本年度的绩效考核中,对履职不到位严重影响活动开展的、或监管不力致使责任区仍存在严重“脏乱差”现象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令其在新闻跟踪报道中向市民作检讨。(王欣、王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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