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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报告》 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瓶车
发表时间:2020-9-28 来源:海南文明网

海南文明网讯 骑行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赶时间不顾个人安危逆行,为图一时方便超载人员甚至闯红灯,甚至一些孩子为了耍帅骑行电瓶车“摇摆”漂移……9月16日,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三年来,我市涉及在校学生的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共30起,其中死亡17人,受伤48人。学生未满16周岁驾乘摩托车、电瓶车上学放学的现象较为普遍,形势严峻,稳步推进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电瓶车,成为眼下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

当天,记者相继来到南大附中市一中和市二中等学校的周边走访时发现,学校周边停放着不少电瓶车。“一直以来,我们都高度重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电瓶车以及摩托车问题,在进行查处的同时,与教育部门紧密联系,开展道路安全教育等宣传,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形势仍旧严峻。”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许学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经儋州市委批准,儋州市公安局印发了《儋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报告》(下称《报告》),目前正与教育部门紧密沟通,进一步推动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稳步展开。

《报告》指出,当前,我市未满16周岁学生驾乘摩托车、电瓶车上下学现象普遍,安全意识缺乏,无驾驶证、驾车抢行、不按道行驶、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以及随意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切实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报告》建议,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对驾驶超标电瓶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瓶车的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纳入不遵守学校规则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迅速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范围,教育学生不开超标车、不飙车、不搭乘农用车、低速载货车和改装三轮车等;建立“学校+家庭+交警”联动机制等。

“根据《报告》我们将与教育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同时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校学生存在违规现象的,将对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反馈给教育部门,通过教育部门联系学生的家长,建立学校、家长、警方共同教育的模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的有序展开。”许真学说。

儋州市教育局局长杨剑表示,安全问题永远放在首位,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一直以来就是市教育局以及关心教育事业的爱心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市教育局也将一如既往地与交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不遗余力的全力配合交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全面深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地确保我市校园安全。

南大附中市第一中学校长朱树松说,针对眼下存在的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学校将紧密关注,全力配合交管部门工作,迅速形成“学校、家长、社会、警方”齐抓共管多位一体的模式,全方面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序展开。

“市二中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问题,并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举行交通安全事故图片展、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三令五申强化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儋州市二中校长高澄清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瓶车上路现象。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强与交管部门及家长保持联系,一同努力,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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