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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拓宽“随手拍”举报范围 心动吗?最高奖励一万元
发表时间:2018-7-13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昨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16日起,海口市民通过该支队“随手拍”举报平台提供道路交通违法、交通肇事逃逸线索,经海口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予以奖励,并以微信红包方式兑现,原发布的“随手拍”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据了解,此次海口市交警支队对“随手拍”系统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分别做出调整,市民可对14种一般交通违法、5种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明确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发生,举报的违法行为事实地点必须在海口市公共道路范围内,必须现场拍照上传举报(不能从相册选照片上传),必须填写真实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种类、车牌号码等信息,举报线索经交警部门审核采用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将对举报人奖励10元—100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

  自7月16日开始,海口市民即可通过关注“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椰城交警”APP,点击“随手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功能栏,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参与随手拍有奖举报的人员条件为法定年龄须满18周岁,且须在微信和海口公安交警APP完成实名认证,举报人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随手拍”举报。(记者邓海宁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一)举报范围

  1.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进出站

  2.公交车不在站台宽度对应划定的黄虚线停车区域内停车上下客

  3.闯红灯

  4.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

  5.压实线行驶(包括白色实线、黄色实线等)

  6.遇到前方拥堵车辆排队等候时变更车道或占用其他车道、插队、掉头

  7.压导流线行驶

  8.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掉头

  9.一次性变更2条(含)以上车道

  10.违法停放

  11.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速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12.逆向行驶

  13.车窗抛物

  14.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二)奖励标准

  每次奖励10元,每人每个月最高奖励上限1000元

  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和奖励标准:

  1.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200元

  2.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1000元

  3.举报使用报废机动车的,每辆奖励1000元

  4.举报故意变造、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5.举报机动车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它非法装置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三、交通肇事逃逸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肇事逃逸案件有效线索。警方根据举报线索成功破案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死亡案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5000元,重大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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