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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绩效自评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8-31 来源:海南文明网

省财政厅:

按照贵厅关于开展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有关要求,我部成立了2017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张学泮(省文明办主任);副组长:黄琼雄(省文明办副主任);成员:张院立(省委宣传部调研员);成员:吴卓华(省文明办副主任科员)。现将我部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海南省文明办,是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的内设机构,副厅级行政编制单位,在职人员7人。主要职责如下:

1.在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领导和省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负责检查、督促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和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阶段性活动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组织对上述各项活动的检查、考核、验收。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收集信息,做好上传下达;抓好典型,总结经验,为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

5.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关系和问题,促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6.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做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省委4号办公楼2楼

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65371533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项目设立于2016年。2017年省财政安排该项目资金156万元,专款用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该项目支出由省文明办提出资金安排计划,报省委宣传部审定后,由省文明办组织实施。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无跨年度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156万元,省财政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同时市县也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良好的资金使用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156万元,其中:79万元用于各市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24万用于海南文明岛课题研究,10万元用于制作文明创建纪实专题片,43万元用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培训、宣传及工作督导。该项目资金对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各市县城市面貌有了明显变化,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受群众欢迎和点赞。海口市、琼海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我省历史上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评选表彰了文昌市、澄迈县2个省级文明城市,为下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切实用好管好省财政拨付的156万元“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我部成立了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资金使用管理民主,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每一分钱都花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独立科目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本项目由省文明办组织实施。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实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调整情况。截止2017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包括年度测评、工作督导等,社会效果明显。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按照省财政厅财务使用与管理办法执行,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根据通过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财务部门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招标、实施、付款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156万元,专款用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测评及培训、宣传、工作督导等,由省文明办组织实施。项目实际支出156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定点拨付,项目定点创建,建一个成一个,此项目没有节余。本项目在有限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把资金使用效率放在首位,严格把控费用支出,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预算项目资金到位,积极组织项目创建工作,多方筹集资金,100%完成项目的工作进度。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156万元,全部投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并带动各方资金投入,在全省有3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15个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18个市县创建氛围浓厚,城乡环境面貌大为改观,软硬件环境得到不断加强,常态长效的机制逐步建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受到群众的欢迎点赞。海口市、琼海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我省历史上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评选表彰了文昌市、澄迈县2个省级文明城市,为下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2)项目完成质量。

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完成质量良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预期目标按要求全面完成。第一,各市县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总结经验,重视创建质量,力求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达到预期效果。第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织有关人员,特别是依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各市县创建文明城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认为全面符合要求,良好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第一,以“小资金”撬动“大投入”。省文明办与市县文明办建立了广泛而紧密的工作联系,依靠政策引导,把握时机,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带动群众乃至社会各界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共建热情和资金投入。

第二,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惠民工程,项目实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2017年6月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市县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工程,牵引带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建立了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价值引领,突出道德内涵,汇聚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坚持创建为民,持续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生态为先,注重培育生态文化,在创建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海口市、琼海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我省历史上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评选表彰了文昌市、澄迈县2个省级文明城市,为下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文明城市创建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中央文明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更是是一项惠民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们群众高度赞扬和普遍欢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项目实施一年来,促进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项目的可持续性开展很有成效,很有必要。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个数。绩效目标为全国提名城市3个,省级提名城市15个。经过省、市县文明办的共同努力,海口市、琼海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我省历史上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评选表彰了文昌市、澄迈县2个省级文明城市,为下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其他市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积极进展,绩效标准达到优秀水平。

成效指标:

●城市文明程度,绩效目标为40%以上。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实地考评,18个市县文明程度群众认可度达40%以上。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文明城市创建验收合格率,绩效目标为100%。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推进合格率达到100%。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效率指标:

●文明城市创建成效,绩效目标为90%以上。没有调整目标。通过省文明办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考评,各市县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新进展新变化。绩效标准达到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经评价,2017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项目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级别自评为优秀,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做法在前面已作阐述。多数市县创建文明城市总体水平还较低,离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还有很大距离,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大多数市县没有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对文明城市创建投入不足;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不大、氛围不浓、美感不够、特色不明显;三是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够,缺乏群众利于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四是政府对公共文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投入不够,城市基础设施缺损、不完善,背街小巷坑洼不平,集贸市场脏乱差严重;五是城市管理粗放、不到位,窗口行业服务不规范,交通乱象、占道经营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六是各市县对测评体系要求开展的各类活动没有开展,有的开展了也未留下相关文档资料;七是缺乏常态长效的创建工作机制。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今后五年我省要创建一批文明城市,任务艰巨,建议省财政逐年加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以点带面,以此带动市县财政投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质增效,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项目基本信息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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