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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公安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保障客运交通安全
发表时间:2019-2-17 来源:海南文明网

海南文明网讯 根据省公安厅和儋州公安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攻坚战暨百日安全行动的要求,1月22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约谈了辖区客运负责人,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严抓客运交通安全,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为旅客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客运交通环境。

约谈会要求客运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春运车辆和驾驶人资质,严禁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隐患”车辆、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员参加春运。加强对驾驶人、司乘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驾驶人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对营运车辆的GPS动态实时监管,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格落实出车例检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上备有灭火器、安全锤等物品。

被约谈的客运企业代表就春运工作作表态发言,同时签订了春运安全责任状。(王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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