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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迎来持续高温天气 消防提醒:警惕9种常见火灾
发表时间:2019-4-22 来源:南海网

据气象部门消息,海口、临高、澄迈、定安、屯昌、东方、昌江、白沙、儋州9个市县的大部分乡镇将出现37-39摄氏度的高温天气。随着气温上升,居民和单位用电量也将随之增加,由此引发的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4月22日,海南省消防总队发布提示,高温天气里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火灾防控,要时刻警惕以下9种常见的火灾。

  一、电气火灾。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空调、冰箱、冰柜等用电设备大量增加,电气设备线路易超负荷运转,极易引发火灾。因此,要全面检查家中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失效的部件不要将多种电器特别是大功率电器连接在一个接线板上,以免荷载太大引发火灾。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要适时断电“休息”,以免超负荷运转造成温度过高而引发火灾。

  二、汽车火灾。高温天气下汽车使用时间过长后,电源线路老化易发生短路,有的汽车超负荷装载,造成发动机温度升高,从而引起汽车自燃。车辆停放时,若内放置香水、空气清新剂、太阳镜、打火机等物品,也容易引发火灾。

  三、电动自行车火灾。随着温度升高,电动自行车长时间、超时间充电或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充电时电池温度过高加之室外高温,极易引发火灾。此外也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维护与检测,电动车线路外漏,时间久了可能破损、老化,若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行驶,破损的电线碰到车身金属部位,或者发动机与电瓶过热,都容易导致短路,引发自燃。

  四、蚊香引发火灾。高温来临,蚊虫也随之增多,很多家庭会选择蚊香驱虫。但是,蚊香在点燃时,火点的最高温度可达700至800摄氏度,足以将燃点低的蚊帐、衣服、纸张等引燃。在使用蚊香过程中,应把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远离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使用电热蚊香器也需谨慎,注意通电时间,使用完毕后及时断电,防止因电热器使用时间过长过热引发火灾事故。

  五、施工现场火灾。对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未采取有效的遮挡措施,没有设置在通风、阴凉地点保存,这样很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六、遇热、遇湿自燃的化学危险品火灾。随着气温升高,近日地面气温或会高达40℃左右,在这样炎热的气温条件下,化学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酿成火灾。所以,一定要谨慎保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七、物质自燃火灾。易发生自燃的物质包括稻草、煤堆、废旧塑料、化肥、农产品等。这些物质储存时,如果堆积时间过长,通风不好,自身就会发生变化产生热,在高温气候下极易引发火灾。

  八、违章动火作业火灾。在气温较高的环境下,挥发性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挥发速度加快,若储存和使用不慎,违章使用明火等,都极易引发火灾。

  九、液化石油气火灾。高温天气下,液化石油气极易受热膨胀,使得气瓶被胀裂造成泄露,如遇明火、静电等,极易发生火灾。因此,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居民不要把气罐放在太阳下暴晒,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且远离明火的环境下处保存和使用。使用时,一定记得先点火、后开气。运输液化石油气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必须固定位置,以防因气瓶撞击引发爆炸与火灾。(记者 陈望 通讯员 梅思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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