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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儋州支队查破12起口罩诈骗案
发表时间:2020-3-24 来源:海南文明网

海南文明网讯 3月20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儋州支队获悉,该支队近期连续查破涉及口罩的网络诈骗案1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涉案金额2万余元。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3月3日,儋州支队峨蔓派出所接警称,儋州市峨蔓镇某村苏某志有电信诈骗嫌疑。经核查,是其女儿苏某丹和苏某丹前男友钟某涛以口罩销售名义实施诈骗。3月6日,违法嫌疑人钟某涛到案。经询问,钟某涛如实供述了其通过抖音平台联系受害人唐某,以购买口罩款、安检费、快递费等名目,让唐某通过微信发红包的方式转账到钟某涛和苏某丹的微信上,共计骗取受害人唐某1410元的违法事实。经儋州市公安局批准,对钟某涛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人民币,追缴违法所得退还受害人;对苏某丹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决定(未成年,不执行),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

案例二:3月9日,儋州支队光村派出所接警称,有两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身处儋州市光村镇。接警后,光村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光村大道某奶茶店和永昌居委会某村分别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权、陈某侬抓获。经调查,李某权于2月5日在儋州市木棠镇某村委会村口处,通过快手平台,认识广东男子被害人潘某驹,而后双方互相加QQ。李某权称自己有口罩卖,并将事先准备好的营业执照、口罩照片发给潘某驹,得到对方信任后,潘某驹准备向李某权购买10万个一次性口罩,每包价格(一包15个)10元。双方同意后,李某权以需要先支付定金4000元为由,创建微信群聊并让陈某侬以及被害人潘某驹加入该微信群。李某权先后两次让潘某驹在微信群内以发红包的方式共支付4000元,陈某侬在微信群里收取被害人潘某驹9个200元微信红包共计1800元,剩下的2200元由李某权安排其他人领取。随后,陈某侬将在微信群里收取的1800元通过微信转给李某权。李某权诈骗潘某驹成功后,将潘某驹的快手号、QQ号、微信号等信息删掉。李某权认识到事情严重性后,于2月17日将诈骗所得的4000元中的3872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潘某驹。3月10日经儋州市公安局批准,对李某权、陈某侬刑事拘留。

案例三:3月10日,儋州支队排浦派出所接警称,在儋州市排浦镇有人涉嫌利用疫情进行网络诈骗。接警后,排浦派出所积极部署,迅速将嫌疑人万某朝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2月5日,万某朝在抖音平台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钱款后,又以没有备注电话号码、操作超时等理由要求受害人继续转账,共骗取受害人8060元人民币,万某朝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经儋州市公安局批准,犯罪嫌疑人万某朝被刑事拘留。

案例四:3月16日,儋州支队新英派出所接报称,在儋州市新州镇有人涉嫌利用微信进行网络诈骗。接警后,新英派出所组织民警在新州镇唐庙巷居委会抓获涉嫌犯罪嫌疑人徐某世、钱某文(男,15岁)并传唤到新英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徐某世、钱某文如实陈诉两人伙同利用快手小视频发布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诱导受害人添加其微信后,在微信上以出售口罩的形式对马某、严某进行诈骗,共获利450元人民币的违法事实。3月17日,经儋州市公安局批准,对徐某世行政拘留10日,对钱某文行政拘留不执行,对两人获利所得及作案工具进行扣押。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广大群众务必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购买物品涉及到汇款、转账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王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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