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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教育局印发《通知》 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
发表时间:2020-9-28 来源:海南文明网

海南文明网讯 近日,儋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良好秩序,杜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要高度重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校会、班会、家长会主要内容。国庆中秋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加强学生“步行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的安全养成教育,特别是教育学生未满12周岁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车辆进出校园安全管理、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等。要加强家校联系工作,与每位学生和家长签订相关的承诺书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责任。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告知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不让孩子骑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禁止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孩子骑车,同时还要将交警查处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家长,争取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还强调,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儋州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因责任心不强、责任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等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符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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