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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为当事人追回25万元欠款 助力诚信建设
发表时间:2018-7-27 来源:海南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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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纳入“黑名单”、司法拘留15日等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东方惠丰村镇银行与符某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表达对东方法院的感谢,该银行负责人专程将一面写有“利剑出鞘,打造诚信环境;法银合作,共筑金融安全”的锦旗送到东方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

据了解,东方市法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东方惠丰村镇银行与被执行人符某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符某辉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符某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借款250000元,且拒不报告其财产,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符某辉被纳入“黑名单”后,发现其办理银行贷款受阻,与东方惠丰村镇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100000元,约定剩余150000元欠款,于一个月后偿清。5月15日,由于被执行人符某辉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未偿还欠款,东方惠丰村镇银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符某辉有履行能力且拒不履行,该院决定对符某辉进行司法拘留15日。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符某辉当即一次性给付剩余借款150000元。

本次案件的执结,有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助力东方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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