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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境外入琼人员均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发表时间:2020-3-24 来源:南国都市报

3月23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入琼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16日起,所有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所在市县指挥部提出申请。
  《通知》明确,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先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也可申请,经市县指挥部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另外,境外入琼人员可通过0898-12345查询各市县指挥部电话。

  此外,入境入琼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市县指挥部报告回琼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抵达社区时,执行境外入琼人员管控措施。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境外入琼人员均应集中隔离观察

  从3月16日起,所有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经市县指挥部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一人一户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原则要求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要陪护的,允许1名陪护人照看,陪护人与居家观察人员均不能出家门,居家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间,减少接触。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家庭成员应遵守防控要求

  (1)佩戴外科口罩。(2)保持房间通风。(3)尽量不进入隔离观察房间。(4)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交流或提供物品时,应当距离至少1米。(5)注意手卫生,接触来自隔离房间物品时原则上先消毒再清洗。不与被观察者共用餐饮器具及其他物品。

  未实现一人一户居家隔离、且隔离时间未满14天的543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截至3月22日,入境返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共有1507人,其中未实现一人一户居家隔离、且隔离时间未满14天的共543人,已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省指挥部要求,已做核酸检测的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同套房间人员,要继续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直至隔离期满。(记者 王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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