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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念好12字口诀学好用好新《条例》
发表时间:2018-11-22 来源:海南日报

  近几个月来,屯昌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念好“以学立本,以律正本,以干固本”12字口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以学立本 增强素质以明纪

  屯昌县纪委监委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党课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学习竞赛,检验学习效果,力求将新修订的《条例》学深学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屯昌县纪委监委还订购1万套学习用书发到全县党员干部手中,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相关工作作出安排。该县纪检干部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经常学、反复学。

  以律正本 强化执纪以立矩

  屯昌县纪委监委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屯昌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列出干部不严不实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容包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让党员干部明确了解哪些绝对不能做、哪些坚决不可为,远离“雷区”、不越红线。

  屯昌县纪委监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自觉践行新修订的《条例》要求,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的合力。

  以干固本 强化追究以促效

  为推动新修订的《条例》落实到位,屯昌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通过责任落实、责任倒查,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屯昌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凡是涉及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的事项,按照新修订的《条例》的要求,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约束。(记者 尤梦瑜 通讯员 王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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