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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起海航等多家航空公司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
发表时间:2019-1-4 来源:海南日报

近日,海航、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2018年6月5日,时隔3年,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短短半年多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去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是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提醒,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目前,上述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告。(邵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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